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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新修订《社会类项目 进场交易规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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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12月8日讯(甘露)近日,湘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湘西自治州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规程》(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社会类项目入场把关和监管职责,为规范监管社会类项目交易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和政策支撑。

新版《规程》明确,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参照州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执行。针对入场监管主体不清情况,新版《规程》要求由项目单位报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主体后进场交易,监管主体由州、县市发改、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及交易目录加强监管。对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确实难以协调明确监管职责的项目,新版《规程》明确由发改部门实施监管。

今年来,为全面畅通我州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渠道、优化社会类项目服务质效,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靶向发力,持续施策。召开专题会讨论,线上线下调研省内其他地市社会类项目交易管理情况,根据我州情况起草湘西州社会类项目进场交易规程修订初稿;现场提醒中介代理机构及时录入报酬相关信息,解决社会类项目支付专家报酬不精准问题;将社会类项目交易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清单中,实行半月调度机制,及时调度解决社会类项目交易管理问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1至10月,服务我州社会类项目成交 103宗、2.65亿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作者:甘露编辑: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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