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小学、初中可分段错峰安排,鼓励幼儿园、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
根据通知,春秋假时长为2至3天,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的4月至5月、秋季学期的10月至11月。假期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连,也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衔接,具体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调整设置。
通知明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得因调整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同时,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据悉,2025年,衡阳市南岳区成为省内首个中小学试点秋假的区域,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今年3月,衡阳市明确在全市小学、幼儿园推行春假,假期为4月1日至3日,与清明假期衔接,形成连续6天假期。(团结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