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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零自付”政策 6月1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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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龙霞 通讯员 王巧灵)近日,记者从湘西州医疗保障局获悉,从2026年6月1日起,湘西州全面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零自付”政策。凡是参加湘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报销。

所谓“零自付”,指的是临床必需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费用。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仍需个人承担,医院会提前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享受“零自付”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参保、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入院妊娠风险评估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如果评估为较高风险或高风险,或者发生严重并发症,则按普通疾病住院政策报销。自愿不参与、在非定点或未备案异地分娩的,按原生育保险或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报销标准统一,不区分参保身份和医疗机构级别,不设起付线。一类收费定点医疗机构(如三甲医院)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类收费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三类收费平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孩增加1000元。实际费用低于包干标准的,按包干标准结算;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个人仍享受“零自付”。

只要出院日期在6月1日当天及以后,即可按“零自付”政策结算。全州纳入“零自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共32家,名单在全州范围内互认。


作者:龙霞 王巧灵编辑:石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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