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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公积金按月对冲迈入“全额抵扣”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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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7月31日讯(龙蛟)7月27日,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款扣款规则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的核心变化是:按月对冲扣划标准从此前的“月缴存额”改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总额”,扣划范围扩大至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差额部分再从银行还款账户补扣。

此前,湘西州按月对冲还贷模式下,每月仅能按照职工月缴存额进行对冲,当缴存额不足以覆盖当月贷款本息时,差额需由职工自行从银行还款账户补足。新规打破了月缴存额约束,直接以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总额为标准,优先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全部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仍不足以清偿当月本息时,剩余金额才从借款合同预留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根据通知,扣款顺序明确为:优先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依次扣划配偶、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全部公积金账户余额仍不足,再扣划银行还款账户。

在扣款时间上,存量公积金贷款和新发放公积金贷款统一执行每月15日固定还款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15日开展批量自动扣款。如遇扣款异常,中心将第一时间向借款人发送短信提醒,请贷款职工留意通知,及时关注账户状态,避免逾期。

此次调整是湘西州落实湘建房〔2026〕41号文件的具体举措,旨在盘活公积金账户沉淀余额,降低职工每月现金支出,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贷款职工,请保持公积金账户、银行还款账户状态正常,确保每月15日扣款顺利完成。如有疑问,可前往各业务窗口或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

作者:龙蛟编辑: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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