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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按姓氏笔画排序)龙仕英(女)、龙志勇、李建华、杨昭、吴玮玮(女)、周亦凡、薛文霞(女)7名同志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意增补(按姓氏笔画排序)刘杰、刘修洪、张伟、张发权、张黎勇、袁锋、谢祖志7名同志为政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