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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40天维修费仅4000元,武陵·书香苑小区电梯维修为何“卡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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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报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

“原以为维修电梯是件简单的事,可我们小区的一部故障电梯拖了40天,硬是还没修好!”近期,湘西高新区武陵·书香苑小区6栋1单元的90多户业主都被同一件事困扰:该单元1号电梯因故障停运已40天,维保单位评估的维修预算4000元,但维修工作迟迟未能启动,居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

7月6日清晨,记者前往该小区实地探访。8时许,记者在6栋1单元电梯口看到,两部电梯中仅一部正常运行,故障电梯前立着一块“电梯检修中,暂停使用”的黄色警示牌。这栋33层的高楼仅靠一部电梯运转,早高峰时段等候时间明显拉长。“每次出门、上楼都要等很久,实在太不方便了。”业主王先生向记者抱怨,这个单元里老人、孕妇和孩子居多,现在出门得提前10分钟等电梯,腿脚不便的老人更是干脆很少下楼。

原来,今年5月27日,该单元1号电梯运行时出现异响。经维保单位排查,确认电梯轿厢4个反绳轴承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即停运。“当时恰逢上学时段,电梯停运让全单元住户的出行成了普遍难题。”业主杨女士回忆。

电梯故障发生后,物业第一时间启动检修评估,提交了应急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核定维修预算仅4000元。经吉首市吉凤街道办事处、双河社区居委会核实,同意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可这笔数额不大的费用,却迟迟无法落实。

据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湘西自治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征得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再向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报批。然而,物业数次上门征集业主意见,同意户数仅过半数,未达到法定门槛,因此无法启用专项维修资金。

“未签字的业主中,部分是尚未装修入住的住户,也有业主认为自己缴纳了物业费,电梯维修不应再动用维修资金。”该负责人说,还有业主要求核实电梯质保责任,认为该电梯投入运行未满5年,根据规定,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得低于5年;若经认定为主体部件质量问题,相关维修费用应由电梯制造单位免费承担,无需动用维修资金。

为推动电梯尽快维修,业主们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称“将督促物业尽快维修故障电梯”,但这一承诺至今未能兑现。故障电梯门前,除了孤零零的提示牌,既无维修人员进场施工,也没有明确的维修时间表。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根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共用设施设备出现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紧急情形时,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同步向住建部门申请启动应急使用程序。业主向先生建议,可依法申请应急简易程序,无需经该栋全体业主表决,由街道办及主管部门确认后先行抢修。

电梯故障停运本属于应急保障范畴,却仍卡在常规表决流程中,让4000元的小额维修资金拖成了持续40天的民生痛点。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本为保障业主权益而设立,应急通道更是民生刚需的兜底保障。如何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让小额应急维修不再“卡壳”,考验着基层治理的实际效能。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作者:李再兴编辑:石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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