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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3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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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奏响监督的激越乐章

  杨艳华

  如何有效整合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力量,构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合力推动监督的格局,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值得认真探索。在此,笔者结合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就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人大监督实效谈几点浅见。

  一、切实优化代表在服务监督方面的能力,打造一个大容量的智库。切实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能力是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中作用的基础。要严格控制源头确保代表质优,要科学划分小组确保组织有力,要加强后续教育确保能力提升,要将代表的聪明才智转化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强大智力支持。一是要严把代表入口关。二是要科学划分代表小组。要以便于开展工作为第一起点,不拘泥形式,多组别、多层次、全覆盖地划分代表活动小组。如,可分别按地域、按行业、按专长、按知识结构等分别划分多个层次的代表小组,也可根据代表本人兴趣组建活动小组,每个代表可重复分别划分在各个层次的代表小组中,便于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根据不同议题组织不同小组的活动,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素材,收集信息,为随时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打好基础。三是要切实加强代表培训。要切实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积极整合代表在推进监督方面的力量,创建一个强马力的动力。要围绕常委会监督议题,将代表小组活动常规化,充分激活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能量,使灵活的代表小组活动成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助力和推手。一是代表活动要化整为零。要结合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充分利用代表线多面广的优势,有针对性的组织一系列视察、评议、调研等活动,活动可采取常委会统一组织,各代表小组根据安排分别在各地域、各行业开展走访调查、座谈讨论、审查评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确保掌握到最真实、最直观、最具说服力的信息,为常委会的审议打好基础。二是各种会议要招兵买马。在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上,可邀请各代表小组代表列席,听取代表小组就监督议题开展活动的情况,充分吸收小组活动成果 。三是推进方式要刚柔相济。 

  三、充分发挥代表在跟踪监督方面的作用,启动一个超灵敏的雷达。一是要搭建代表与选民沟通平台。要根据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组建代表工作室、代表活动之家、代表小组办公室,创建代表小组网页,公布代表办公电话,开通代表博客等方式,搭建一个便捷灵敏的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桥梁,形成常委会依靠代表壮大监督力量,代表再进一步依靠广大选民壮大监督力量的良性循环。二是要畅通代表与常委会的沟通渠道。建立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主任、副主任与代表定期会谈制度,常委会工作机构定期走访代表制度,让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沟通成为一种常态,代表掌握的信息能随时反映到常委会,常委会的工作动态能随时反馈给代表,为常委会与代表之间各自行使好监督职责,共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打好基础,提供可能。三是要发挥人大与其他监督主体的联动作用。 

  四、建立完善代表在实施监督方面的机制,构筑一个大保障的体系。一是要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首先要保障代表拥有足够的知情权。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大力倡导“阳光政务”,强化政情政务公开,为代表能知情知政提供优质服务。要定期向代表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大常委会工作通报等方面的信息,使代表能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要定期召开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组织相关负责人与代表就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面对面的讨论座谈,形成统一意见。要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积极就重大问题组织调研视察,使代表了解和熟悉本地区相关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以便于代表在履职中更好地掌握信息。二是要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的参与权。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护代表履职热情、保障代表合法权益,使代表参与监督有法律保障、无后顾之忧。要树立代表履职高于一切的思想,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的人、财、物保障机制,帮助解决代表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给代表履职创造良好工作条件。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制订保障代表履职的具体实施细则,特别是法律保障、活动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知情服务保障等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以保障代表更好履职。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督促代表定期在召开的群众会和相关会议上当面或书面向选民、选民代表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听取大家对其履行代表职务的评议;督促代表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民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共同推动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代表考核评价机制,要细化量化代表履职细则和考核评价方法,并通过人代会决定决议的形式予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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