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华委员:我州坚持以旅游为载体,以民族文化为灵魂,文化与旅游相互渗透融和、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凸显。但文化资源的发掘、利用、整合还远远不够,文化与旅游结合领域不宽广、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民族文化的打造和引领与井喷式的湘西旅游市场需求相距甚远。个人认为,我州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应当突出“三个一”。 建议:唱响一首歌。一首好歌,“是千万人心目中珍藏的美景,是千万次无偿传播的广告”。一要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湖南卫视联合举办“湘西旅游歌曲大赛”,取法“快男”、“超女”,造势提名。二要聘请国内著名词曲作家为湘西量身定做旅游歌曲。三要打好“祖英牌”。在风景如画的栖凤湖畔,建一座“宋祖英大剧院”,定期举办“宋祖英演唱会”和其他演唱会,平常则作为旅游的演艺场地。所有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公交车都播放宋祖英的歌和湘西的歌。 演好一台戏。一要集中力量,精心打磨一台独具湘西特色的精品节目。内容上既要突出湘西厚重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保持民族艺术的原汁原味,又要注重挖掘整理、富有创意,令人耳目一新。二要改善文化旅游投资体制。要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鼓励运用现代高科技,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三要根据区域特点,各县市、各景区再推出一批小型的文化综艺节目。如德夯的苗族鼓舞、吉首的阳戏、凤凰的文武茶灯、龙山的打溜子、泸溪的辰河高腔戏等等。 办好一个节庆活动。一要把“四月八”打造成年年定期举办的湘西传统节庆活动品牌。二要把吉首世纪广场作为“四月八”节会活动主会场。像云南的泼水节那样,办成影响面大,参与性广,延续时间长,给游客留下难以忘怀经历的品牌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