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问:《社会保险法》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其创新性、前瞻性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覆盖全民。《社会保险法》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险法》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将新农保和新农合制度纳入了基本保险的调整范围,预留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空间。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照本法参加社会保险,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三是突出维权。《社会保险法》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始终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特别是解决了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问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工伤待遇垫付问题等。四是规范管理。《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政府在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和资金保障方面的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的方向,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确定了由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的方向等。 问:《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我州将采取哪些措施组织贯彻落实? 答: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课堂“六进”活动,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根据不同需求,有计划、分层次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特别是组织好以县市、企业及州直系统(战线)负责人为重点的领导层培训,以人社系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机关单位政工(人事)干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为重点的骨干培训,以人社系统在职人员为重点的全员培训,以增强干部职工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其执法的能力。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日程,督促和协调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社会保险工作的浓厚氛围,为《社会保险法》顺利贯彻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