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1日起陆续恢复 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通讯员 周 舟)12月10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临近年终结转期,该中心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从明年1月11日起陆续恢复。 销户提取业务暂停。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10日暂停办理退休、调出州外等销户提取业务。该类业务恢复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 非销户提取业务暂停。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5日暂停办理购房、建房、对冲还贷等非销户提取业务。该类业务恢复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 此外,在公积金提取业务暂停的同时,贷款发放业务也将暂停,对该中心贷审会已通过的按揭贷款楼盘,停止放款。2013年1月11日起恢复。从2013年3月5日起,该中心各管理部开始受理2013年度散户、楼盘按揭贷款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