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实习生 程钟慧)10月17日,吉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集中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行为。 本次清查行动是为了维护吉首市的市场经济秩序,清查以商品的包装及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大肆炒作“特供”、“专供”概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使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内容的包装、标签的产品多为白酒类,涉及部分国内名优白酒品牌。尽管有相关规定要求广告不得使用包括“某某指定”“某某专供”等在内的国家机关的用语,但依然有个别生产经营者不顾明令禁止,用“某某专供”的包装来蒙骗消费者。 吉首市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负责人介绍,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也违反了广告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诚信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经营户52户,发放整改通知书30份。 方 方 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