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金 丹)顺手牵羊取走他人遗忘在ATM机上银行卡内的现金4000元,在警方规劝下,男子主动投案自首。3月21日,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3月17日下午,红旗门派出所接到一余姓学生报警,称其在吉首市关厢门附近某银行自动提款机上取款后忘记将卡取出便离开,再回头寻找时,银行卡已不见,卡上的4000元学费也被取走。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将视线锁定在一名30岁左右男子身上。经多方调查取证,民警核实到该男子姓陈,为吉首市白岩乡人,今年31岁。随后,民警辗转与陈某岳父取得联系,并委托其岳父劝告陈某主动投案。3月21日,陈某主动来到红旗门派出所自首。 陈某交待,3月17日下午15时,他在银行自动提款机前准备取款时,发现提款机界面显示业务待办理中。他于是试着两次键入取款2000元的口令,顺利取出人民币4000元。 目前,陈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