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政策部署,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整治“代理退保”非法中介乱象,特制定本自律公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管理规约
1.自律规约准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抵制非法中介活动。要与销售人员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明确禁止参与“代理退保”黑产活动。
2.自查机制建设:建立内部排查机制,要全面审查业务流程、客户投诉档案、销售人员行为,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3.信息报送管理:专设岗位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非法中介线索,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4.内控机制完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边界,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从业人员培训:构建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员工识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培训。
6.正向宣传引导:依托新媒体矩阵发布宣传内容,营业网点公示倡议书、展板、手册,实现宣传全域覆盖。
7.理性维权指引:嵌入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维权,加强合法退保流程宣传,提升消费者素养。
禁止约定
1.禁止利益输送:对代理退保非法中介保持高压态势,严禁对有证据证明的“代理退保”件协议退保、与非法中介进行业务合作或利益输送。
2.禁止参与活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业务退保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非法中介活动。
3.禁止信息泄露:不得违规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协助非法中介获取客户信息。
4.禁止误导宣传: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诱导客户退保。
5.禁止违规操作:不得通过虚构理由、伪造证据等方式协助满足不合理诉求。
违约责任
1.对违约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告诫、约谈、通报、向监管举报等措施。对有证据证明“代理退保”件协议退保的视同违约,按所补差的金额自愿交给自律惩戒金。
2.对违约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书面检讨、通报、调离岗位、内部问责、行业联合惩戒或向监管报告等措施。
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202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