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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 湘西州企业解纷再添全国统一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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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5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云合)2026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行政法规——《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全国性法规,自然适用于湘西州每一家企业和每一位经营者。对湘西州广大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而言,一个全新的维权选项已实实在在摆在面前。

《条例》确立了商事调解“自愿、合法、诚信、保密”的核心原则。相较于诉讼维权,商事调解最大的优势是,既能妥善化解纠纷,又能维系合作关系,实现“和气解纷”。具体而言,这部新规为湘西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带来三大切实利好:

其一,无需顾虑“伤和气”。武陵山区群众经商,素来重视人情往来。熟人之间若发生欠款、合同等纠纷,不少经营者因不愿撕破脸皮,往往选择隐忍。《条例》推行的自愿协商机制,可在调解员引导下让双方充分沟通、坦诚协商,既能化解矛盾,又能保留合作情谊。

其二,无需耗费“冤枉时间”。诉讼维权周期较长,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耗费企业大量精力。《条例》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大幅缩短解纷周期,让企业能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其三,无需担忧“协议不算数”。这是《条例》为企业吃下的最大“定心丸”——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后,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旦一方反悔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调解成果从“君子协定”转变为“法治硬约束”,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条例》已正式施行,选择权在每一位经营者手中。建议广大市场主体主动了解、积极运用,让这一新规真正成为维护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利器。


作者:孙云合编辑:石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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