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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碾坊,请求完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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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坊遗留部分远景图。

吉俊

我是吉首市民,长期关注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及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原吉首市吉凤街道木林坪村废弃碾坊,建造于20世纪80年代,位于木林坪安置区与溶江苑小区之间,吉首南高速出口右转300米(木林坪安置区“雅致门窗”前的万溶江河道上)。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2022修订,省政府令第310号)等相关政策要求,该废弃碾坊应该已被纳入退出类范畴,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全面彻底拆除,并完成生态修复。

截至目前,该碾坊并未按照政策规定完成彻底拆除工作,仅对部分设施进行简易拆除,仍遗留拦水坝主体、引水设施、附属建筑等关键构筑物,未做到应拆尽拆。据目测:拦水坝长宽高约20×2×6米,引水渠长约8×1.5米(两年前因洪水冲刷,引水渠已被滚落的大石封堵),上河道右岸遗留的附属建筑约10平方米。

不良影响:一是各种遗留构筑物阻碍河道正常水流,大幅降低河道行洪能力,极易引发汛期洪涝灾害,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破坏河道原有水生态系统,阻断鱼类洄游通道,造成流域内水生生物栖息地受损,加剧河道生态退化,同时损毁两岸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管网设施;三是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损害政策执行严肃性。

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安排专人开展实地核查,实施完全拆除,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修复流域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作者:吉俊编辑:石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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