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近期在湘西州多地菜市场、生鲜超市和肉品门店发现,仍有不少商户在违规使用肉类生鲜补光灯(鲜肉灯、红光灯)。这些有色光源为肉品“美颜”,掩盖真实色泽与新鲜度,让消费者难以判断品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6月30日公布、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1号)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肉类“美颜灯”已被明令禁止。
恳请媒体关注、持续跟踪整改,也希望州、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与处罚力度,督促商户全面更换合规白光照明,让肉品回归本色、让消费明明白白,共同守护我州百姓舌尖上的放心与公平。
袁吉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