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龚雅丽 通讯员 全睿
生物医药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将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作为“4×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一环,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决策部署,大力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4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如何用《若干意见》中的17条举措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17条举措护航产业安全与发展
《若干意见》围绕加大研发创新支持力度、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监管体系、支持创新产品临床运用与推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做优做强、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制定了17条具体举措。
这些举措分别为: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支持细胞和基因研究;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落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审评审批支撑能力;优化检验检测流程;深化监管体系建设;支持数据场景应用;推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运用;加强医保体系对创新产品应用的支撑;培育发展优质企业和龙头产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链布局;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人才保障;加大金融支持。
“加大研发创新支持力度”置于首位
《若干意见》直面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薄弱、靶点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医疗器械核心部件对外依存度较高等痛点,旗帜鲜明地将“加大研发创新支持力度”置于首位。真金白银奖补国家科创中心(最高1500万元)、产业应用平台(最高500万元),支持创新药械产业化(创新药最高500万元,三类创新器械最高100万元);大力支持细胞基因技术、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交叉研究与应用,着力推动中医药经典名方向新药转化。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引导资源向基础研究、源头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聚,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在医药创新赛道发力突破的决心。
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强大的监管催生强大的产业。《若干意见》深刻把握“严监管就是促发展”的内在逻辑,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一方面,刀刃向内提效能。开通注册检验“绿色通道”(即收即检、能检尽检),探索审评核查分中心省市共建,协同开展注册现场检查与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缩短创新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时限。
另一方面,智慧引领强支撑。部署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与融合应用,开展人工智能监管大模型研究,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支持首营资料电子化共用平台和院内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这标志着湖南药品监管工作正加速从传统监管向“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跃升,以监管手段的现代化支撑产业发展的现代化。
打通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最后一公里”
创新药械的价值最终体现在临床应用。《若干意见》精准施策,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一是破除“入院难”。明确提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目录更新后6个月内及时配备创新药械,对认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医疗器械实行政府首购订购。
二是缓解“报销难”。合理确定创新药械医保支付标准,积极推荐纳入国家或省级医保目录,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并加快阳光挂网速度。
三是松绑“考核关”。对完成临床试验并获批上市的创新药、二三类创新医疗器械,省内医疗机构“随批随进”,不纳入“药占比”“耗占比”考核。这些措施,将极大稳定企业创新回报预期,形成“研发—注册—应用—回报”的良性循环。
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
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良生态的滋养。《若干意见》着眼“生态培育”,厚植竞争优势,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重点支持创新药、独家品种、过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4类以上仿制药)、高端医疗器械、中药经典名方等加快发展。
强链条,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建立应用端、流通端、生产端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湖南医疗器械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合作,强化关键部件供应保障,探索“揭榜挂帅”联合攻关。
促开放,充分发挥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加大中非医药合作,支持中药境外注册上市。
优保障,强化生物医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急需专技人才引育留用,引导金融机构“投早投小”,设立生物医药子基金,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对中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并降低费率。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省委、省政府将2026年确定为“企业服务年”,要求全省生物医药领域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省将以《若干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