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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流量击穿公私域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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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良鸿

你只是出门吃顿饭,却可能成为别人直播间里的“群演”;你不过是正常经过,面部表情已被实时上传。这并非科幻场景,而是当下随处可见的现实。

“随手记录即流量”的时代,公域与私域边界正加速消融。在流量逻辑与技术迭代的双重冲击下,二者彼此渗透、相互挤压。

私人空间被公共化。电影院的一次落泪、健身房的一次喘息、餐厅里的一次争执,都可能被旁边镜头实时上传,成为陌生人谈资。路过者沦为“群演”,当事人浑然不觉却已“出镜”。私域围墙正被流量镜头反复冲撞。

公共空间被私人化。部分博主为博眼球,将公共场所变为个人秀场——占用通道、制造噪声、干扰经营秩序,甚至打着“监督不文明行为”的旗号,对无辜民众恶意跟拍、断章取义,借“正义”之名收割流量。他们以记录“真实”为由,将公共空间划归个人流量私产,消解公域理性根基,损害公共秩序。

这些行为不止于隐私泄露。面部特征、行踪轨迹、消费习惯等信息被采集上传,可能被制成表情包或用于AI换脸滥用。更严重的是声誉与安全的实质性伤害——人肉搜索将无辜者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公之于众,现实生活遭受重创。流量获得收益,平台获得内容,路人承担全部代价。若此逻辑不受约束,普通人将“无处可逃”。

有人会说:“公共场所,哪有隐私?”但法律早有共识——公共场所不等于直播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技术向前,规则不能落后。守护公私边界,需多方协同。法律层面,应明确公共场所直播准入制度与侵权认定标准,降低被侵权人举证门槛,对恶意侵权者依法追责。平台层面,须担起“守门人”责任,加强直播内容审核,建立侵权账号黑名单和快速处置机制,不为侵权内容提供流量加持。公众层面,需提升媒介素养,既保护自身肖像权,也审慎参与对“镜头中人”的围观与审判。

镜头可以记录生活,但不能侵犯他人权利;流量可以创造价值,但不能击穿公私边界。给自媒体套上合规笼子,网络空间方能既有活力又有底线。每一个普通人,都值得拥有“不被观看”的基本权利——这份权利,不容为任何流量让路。

作者:姚良鸿编辑: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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