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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一非法毒鱼案入选省农业农村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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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10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10个农药兽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警示教育作用,规范全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其中,我州凤凰县隆某某非法使用农药毒鱼、破坏渔业生态案入选。

今年7月,凤凰县农业农村局接乡镇报送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隆某某为清理水库内杂鱼,便于养殖鲫鱼,网购30千克鱼藤粉投放至水库灌溉水域,药剂扩散后,造成23.8千克野生幼鱼死亡,破坏当地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对隆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作案工具的行政处罚。隆某某接受普法教育后,主动出资1万元购买鱼苗开展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省农业农村厅指出,鱼藤粉虽为登记合规农药,但严禁用于水域毒鱼。本案厘清了农药合法农用与违法用于水域的边界。案件做到执法惩戒、生态修复、普法教育同步推进,对规范农药使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具有示范价值。

作者:李再兴编辑: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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