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周
日常执法场景中,市民手持手机记录执法过程,早已成为常态。但也有不少地方出现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制止市民拍照、没收拍摄设备、强制删除素材的现象,引发公众争议。其实,公务执法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民众合理记录、正当监督,是保障公众知晓权、监督权和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公民拍摄公开执法现场具备合法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享有监督权,现场拍照录像是最直观、最便捷的监督方式。公安部早已明确规范,在拍摄不干扰正常执法的前提下,执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强行干涉、阻止市民拍摄。同时,法律也划定了合理边界,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未成年人案件、个人隐私及暴恐、缉毒等特殊执法现场,依法可以禁止拍摄,这是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必要举措。现实中诸多禁拍乱象,多是执法人员过度解读规则、扩大禁拍范围,将普通公开执法场景一概列为禁拍范畴,本质是执法不规范、权责认知错位。
从社会监督角度而言,市民拍照是规范执法行为、遏制执法乱象的重要抓手。执法过程全程处于公众镜头监督之下,能够倒逼执法人员严守执法程序、规范言行举止,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过往多起执法违规、维权纠纷案件,均依靠市民拍摄的影像证据还原事实真相、纠正执法偏差。反观随意禁止拍照的行为,实则规避社会监督、滋生执法盲区,容易加剧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误解与质疑,激化干群矛盾。
从公众知情权维度分析,允许市民拍摄执法现场,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市民现场记录、合法传播执法信息,能够打破信息壁垒,让执法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合法合规的影像传播,既能正向普及执法规则、引导公众守法,也能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化解网络舆情。而无正当理由禁拍,会让公众产生“执法有猫腻”的猜忌,加剧信息不对称,削弱执法权威与政府公信力。
规范执法与公众拍照并非对立关系,新时代执法人员应直面市民镜头监督、习惯在阳光下执法。首先,要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明确执法禁拍的法定场景与边界,杜绝随意禁拍、粗暴干预等违规行为,让执法人员明晰“可为与不可为”。其次,要细化公示执法规则,通过现场提示、官方公告等方式,明确合法拍摄的距离、禁忌场景及传播规范,引导市民文明拍摄、不干扰执法、不恶意剪辑传播。最后,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无故禁止市民合法拍摄、暴力干涉公众监督的行为依规追责,同时严厉打击借拍摄之名阻挠执法、造谣抹黑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