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女士提问:
您好。小区一辆电动摩托车起火引起其他车辆受损,现在我们受损车主在集体走调查流程,但时间会比较久。我正常缴纳了物业费用,火灾中我的车只受损一点,因经常需要用车,我可以自行先找物业赔偿吗?
湘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您好,电动摩托车起火引起别的车辆着火,责任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若因电动车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制造工艺不合格或零部件质量不佳等导致起火,生产者和销售者需承担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可要求其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是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电线老化、短路,充电设备故障等引发起火,充电设施的建设方、管理方或维护方要担责。若小区物业对充电设施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却未尽责,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车主违规私拉电线充电、过度充电、在不允许区域停放充电等行为导致起火,车主应承担主要责任,需对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鉴于您的实际用车需求,您可以申请自行先维修车辆,保留好车辆受损相关照片等资料,等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依法进行维权。
团结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 延伸阅读:
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是我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由州司法局选派执业律师负责接听。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12345”或“12348”寻求帮助,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